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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企业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请注意相关政策的执行期限。
其中,比较重要的《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本措施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天津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财讯从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方面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市财税金融政策的问答(不包括全国统一的政策),希望对广大的天津企业有所帮助。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在津创业的各类人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0%),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可达2年,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对受委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缩短政策兑现周期,引导鼓励银行、担保机构等在展期续贷、贷款担保、“雏鹰贷”“瞪羚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发、绿色服务通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IM电竞官网对科技型企业开展线上融资对接。加快发放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即时兑现科技扶持政策,确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时享受有效期内税收减免。
3、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企业有哪些信贷支持政策?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应贷尽贷快贷,不抽贷、断贷、压贷。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推动天津市属主要法人银行以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发放专项项目贷款。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时,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减半;政府性再担保机构再担保费减半,鼓励其他类型担保机构参照执行。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文件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全国性名单内企业在享受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贴息资金基础上,天津市额外再给予注册在本市的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其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和企业注册地的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市财政分担资金由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文件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办理流程如下:(1)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全国性名单内企业向注册地区财政局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和《企业账户信息存根表》(请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下载);(2)各区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和《企业账户信息存根表》一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于5月31日前报财政部申请中央贴息资金;(3)经财政部审核拨付中央贴息资金后,市财政将中央贴息资金和市区两级贴息资金一并拨付企业,年终市区两级财政办理结算。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文件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的天津分行。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文件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专项再贷款的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人民银行货政司负责向全国性银行发送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全国性名单)。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专项再贷款期限为1年。9家全国性银行的天津分行向全国性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9家全国性银行的天津分行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全国性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向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报告贷款发放情况。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采取多种方式对9家全国性银行的天津分行报送的贷款及时审核,按周向人民银行货政司报送9家全国性银行的天津分行的合格贷款。经审核由人民银行货政司及时发放专项再贷款资金。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文件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专项再贷款的办理流程为:(1)自2月3日起,9家全国性银行天津分行按日报送上日符合标准的合格贷款发放情况。(2)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根据相关文件,按照合格贷款的标准,对9家全国性银行天津分行上报的日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3)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周汇总合格贷款发放情况并上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4)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对全国性银行发放、收回专项再贷款。(5)金融机构做好合格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照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的要求对9家全国性银行和全国性名单内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管理。
答: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对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保险机构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和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简化索赔受理要求,采取预付赔款等方式,确保应赔尽赔。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为企业进口防疫物资及设备业务,提供免费海外供应商名录报告和资信调查、特别优惠费率等专项服务,在信用限额审批上给予支持,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IM电竞官网适当放宽理赔受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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